审核人:邓虹
2019年4月12日下午,校医院医疗支部四月主题党日活动在校医院会议室举行,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支部组织委员王红同志主持。会议开始,她首先带领全体党员缴纳4月党费、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
随后,王红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观的系列重要论述》。她在会议中强调,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国家安全基本规律的把握,是新形势下指导国家安全实践的强大思想武器。为配合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帮助各级党员干部增强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责任感,提升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重要战略思想,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做好国家安全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二十三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三个文件的学习讨论后,大家踊跃发言,纷纷表达学习后的感想。
组织委员王红同志率先谈到:习总书记强调越是前景光明,越是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我们工作中也要如此,对每一个病人都要仔细慎重,看病时不能遗漏一点点的阳性体征,多思考可能的疾病,尽量避免误诊漏诊,保障医疗安全。
护士谭昱霖同志说: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最重要、最基本的前提和基础,我们所有党员都要明确其战略意义,要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医务人员,要保障医疗、护理安全。
前院长吴江明同志谈到: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必须清醒地看到,新形势下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面临的威胁和挑战增多,特别是各种威胁和挑战联动效应明显。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管理、处理国家安全风险,有力应对、处置、化解社会安定挑战。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归根到底是为了更好维护我国发展的历史机遇期,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不被迟滞或打断,作为医务工作者,要切实把好医疗安全关,每年4 月15 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邓虹书记发言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第六章第七十七条中提出:公民、组织应当履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我们的祖国建设得如此美好,大家生活幸福、安定而又团结,吸引着无数外国人居住在我国,流连忘返,我们要履行每个公民为国家安全应尽的义务,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支部组织委员王红对本次会议做了学习小结,希望全体党员进一步深入学习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观的系列重要论述》中新的精神,并利用业余时间在学习强国App上坚持学习,在职工中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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