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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动态

关于集中收取医药费报销单据的通知

作者:校医院     审核人:校医院     时间:2025年10月21日    


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

《华中师范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医疗管理办法》已于202510月9日正式开始执行,即就诊日期在10月9日及之后的医疗费用按上述标准报销。为完成前期的医药费报销工作,经校医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将集中收取就诊日期在202510月9日之前的门诊、住院医药费报销单据。具体安排如下:

一、 集中收取时间安排

离退休、在职:10月27日、10月28日、10月29日

在校生:11月3日、11月4日(学生因医疗费报销存在年度限额,待12月门诊大报销汇总每个学生的报销金额后,再统一打款。)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10

二、 交资料地点:校医院北楼二楼大会议室

三、 需提交的报销资料

1、门诊发票收取范围:就诊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0月8日。

2. 携带校医院病历本或一卡通。

3. 校医院开具的转诊单或发票上有校医院转诊医生签字。

4. 医药费发票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

5. 其他特殊情况的相关证明。


本次集中收取就诊日期在10月9日之前产生的医药费单据,就诊日期在10月9日(含)之后的单据将在12月份安排时间集中收取。请各位师生务必提前备齐相关资料按时办理。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25年10月20


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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